近日山西省經信委、山西省環保廳聯合印發了《電力行業清潔高效生產工作方案》。方案指出,山西省各市經信委要對轄區內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下的煤電機組展開拉網式檢查,確保全覆蓋不漏網。2018年1月1日起,所有運行的煤電機組必須達到環保超低排放要求、各市必須在2020年底前落實供熱替代方案,力爭對大機組供熱覆蓋范圍內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下煤電機組全部實施淘汰。
所有非“上大壓小”煤電機組關停后,可享3年的發電權,通過發電權交易轉讓獲得一定經濟補償。對于運行未滿15年的非“上大壓小”煤電機組關停后發電權獎勵可放寬到享受5年。具體情況如下:
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山西省環境保護廳
關于印發《電力行業清潔高效生產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市經信委、環保局,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:
為進一步落實省政府辦公廳《關于印發山西省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》(晉政辦發〔2017〕123號)精神,推進電力行業清潔高效生產,解決我省電力行業一些落后產能長期存在的問題,特制定《電力行業清潔高效生產工作方案》,現印發你們,請認真組織落實,抓好整改實施。
附件:《電力行業清潔高效生產工作方案》
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
山西省環境保護廳
2017年11月15日